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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贺信鼓舞人心 新闻传播学界期待七秩中新再出发******

  中新网北京9月28日电 “总书记在贺信中肯定70年来中新社坚持爱国主义报道方针,坚持为侨服务,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一名老归侨,我深有感触。我的微信群中有一个以海外亲戚为主的亲友群,他们经常会谈到中国的话题,其获取的信息源头离不开中新社的传播平台和传播渠道。”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名誉院长范以锦说。

  中国新闻传播学界专家们表示,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的贺信既是赋予中新社新时代新使命,也为新形势下中国媒体更好地开展国际传播指明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说,贺信对中新社来说是一个新起点,对中国国际传播创新改革也有重要意义。总书记在贺信中指明了创新话语体系、加快融合发展、提高国际传播能力等发展方向。他认为,中新社的话语体系本身就有特色,在国际传播的探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官话民说、中话西说、长话短说、空话不说”的中新风格,成为中新社的一张名片。在融媒体时代,强调柔和性与亲和力的“中新体”也面临转型升级,既要面向互联网做好话语方式转换,又要因应新时代国际传播形势变化、海外新生代用户特征变化转换话语方式。

  “70年来,中新社在面向海外华侨华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方面作出了自己的独特贡献。”长期从事海外华文媒体研究的北京大学国家战略传播研究院院长程曼丽表示,目前中国面临着全新的国际关系格局和国际舆论环境,在推动中外文明交流、民心相通方面,在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方面,中新社被赋予新的期许,这也是中国对外传播事业在新形势下所应担负的新使命。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周庆安表示,有三个关键词,是中新社做好国际传播传统业务,也是未来发力的焦点。一是情感,做好基于情感的内容和基于情感的传播体系构建,在中新社的发展过程中,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立足点,也是有效提升报道亲和力的原点;二是文明,讲好中国故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讲好中华文明、中华文化的故事,唤起受众心中的中华文明共识,进而增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身份认同和价值认同;三是未来,面向Z世代以更灵活的传播机制、更丰富的传播样态,做立足未来的国际传播文章。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执行院长周勇对贺信中提及的“推动中外文明交流、民心相通”印象深刻。中新社近年来开设了大型学理性栏目“东西问”,推动东西方文明互鉴。周勇认为,面向新时代国家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面向新技术的革命性挑战、面向全球化的深刻变局,中国的国际传播要锚定“以中国为根本,以世界为面向”这一基点,从信息型传播进而到中国思想、中国主张和中国智慧的思想型传播,从而达到深层次、直抵精神层面的文化交往与文明交流。

  增强报道亲和力和实效性,是总书记对中新社提出的明确要求。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张洪忠表示,这就要求在不同国家使用适应当地的话语表达方式开展传播,充分利用不同媒介渠道进行传播。在移动互联时代,还要关注海外大型社交媒体之外的垂直类新媒体,广泛深入不同国家、不同层次的民众。

  “‘东西问’这样的品牌可以打造两三个,扩大影响力。”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张毓强教授表示,贺信是对中新社的鼓舞和鞭策。中新社应以此为契机,聚焦自身优势和特色,无论是报道业务还是产业发展,无论是海外渠道拓展还是国内扩大影响,都要做大做强。中新社的天然优势是联系华侨华人,要深入了解Z世代华侨华人的变化,进而对信息传播方式、内容生产做出相应改变,加快改革创新,让新闻产品精准到达目标受众。

  总书记在贺信中还要求中新社积极联系海外华文媒体,为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曾长期从事新闻采编和管理工作的范以锦期待中新社继续巩固发展好自建平台,并借助商业平台等各类传播渠道,进一步拓宽连接用户的覆盖面,增进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的爱国爱乡之情,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共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献计出力。(完)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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